3日,美国政府宣布对所有中国输美商品进一步加征10%关税。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 3月4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美方宣布以芬太尼等问题为由对中国输美产品再次加征关税发表谈话。
美国东部时间3月3日,美方宣布以芬太尼等问题为由,自3月4日起对中国输美产品再次加征10%关税。中方对此强烈不满,坚决反对,将采取反制措施坚定维护自身权益。
中方多次阐明,美方单边关税违反世贸组织规则,破坏多边贸易体制,不仅解决不了自身问题,还会对中美经贸合作和正常的国际贸易秩序造成破坏。中方敦促美方尊重其他国家权益,立即撤回无理无据、损人不利己的单边关税措施。希望美方客观、理性看待和处理问题,尽快回到通过平等对话妥善解决分歧的正确轨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3月1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有关事项如下:一、对鸡肉、小麦、玉米、棉花加征15%关税。二、对高粱、大豆、猪肉、牛肉、水产品、水果、蔬菜、乳制品加征10%关税。三、对原产于美国的附件所列进口商品,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分别加征相应关税,现行保税、减免税政策不变,此次加征的关税不予减免。四、2025年3月10日之前,货物已从启运地启运,并于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4月12日进口的,不加征本公告规定加征的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