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5
70
25
-80
-500
打印
复制链接2025年8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会见来访的泰国银行行长社他布・素提瓦纳吕布,双方就全球经济金融形势以及中泰双边金融合作等议题交换了意见,并签署了《中国人民银行与泰国银行人民币/泰铢双边本币互换协议的第三次展期与修订协议》。此次续签后,互换规模维持在700亿元人民币/3700亿泰铢,协议有效期设定为五年,且经双方同意可进一步展期。
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指的是两国央行约定在一定条件下,任何一方能够以一定数量本币交换等值对方货币,可用于双边贸易投资结算,或为金融市场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到期后双方换回本币,资金使用方同时支付相应利息。该协议在两国金融合作中占据重要地位,是经济金融领域合作深化的显著标志。
中国人民银行和泰国银行此次续签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意义深远。在货币金融合作层面,将进一步加深中泰两国在金融领域的交流与协作,为两国金融机构往来及金融市场互动创造更有利条件,推动区域金融合作迈向新高度。
从贸易投资角度来看,能极大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在跨境贸易与投资活动里,企业可直接运用本币进行交易,避免了以美元或其他货币兑换中转的繁琐流程,有效降低汇兑成本,提升交易效率,进而推动中泰在农业、旅游业、制造业及科技等诸多领域的经贸合作规模持续扩大。
在维护金融市场稳定方面,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可在市场面临短期流动性紧张等情况时,为金融体系及时注入流动性,增强市场信心,稳定金融市场秩序,降低外部金融风险对两国经济金融体系的冲击。
此外,双边本币互换安排也有助于提升包括人民币在内的双边货币的国际化。通过扩大本币在跨境交易中的使用范围,减少对美元的依赖,增强两国在国际金融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近年来,中国与众多国家在金融合作、本币结算等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此次中国人民银行与泰国银行续签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是双方长期友好合作关系的延续与深化,为两国在更广泛领域开展务实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也将为地区经济金融稳定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