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浙江金七门核电厂1、2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建造阶段)审评情况和建造许可证申请审评监督情况,以及《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等3项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以下简称3项标准)。
会议着重强调,核安全在核电发展中占据着生命线的关键地位,必须通过严格监管推动高水平安全的实现。针对浙江金七门核电厂项目,要依据其设计特点强化建造阶段的核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督促营运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等切实落实核安全责任,促使经验反馈体系有效运转,以此确保核电工程能够高质量建设。同时,要加大对核电厂环境影响评价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督促营运单位严格落实监管要求,保证核电厂建造完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标准。
浙江金七门核电厂位于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鹤浦镇金七门村,规划建设6台三代核电机组,全部采用“华龙一号”技术。此次审议通过的1、2号机组相关情况,对于项目的顺利推进意义重大。“华龙一号”技术满足国际最高安全标准,项目全面建成后,总装机容量约720万千瓦,每年上网电量约550亿千瓦时,将对优化区域能源结构、减少碳排放发挥重要作用。
会议指出,3项标准涵盖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水质丙烯酰胺分析方法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方法,这些标准对有效支撑相关生态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非甲烷总烃若在大气中超过一定浓度,不仅直接危害人体健康,还可能在特定条件下经日光照射产生光化学烟雾,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而水质丙烯酰胺的准确测定以及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方法的规范,对于保障水环境质量和大气环境质量至关重要。接下来,生态环境部将积极做好宣传解读与技术培训工作,全力抓好监测标准的实施,严格规范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