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扩围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和商务部等4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6号)要求,上海进一步做好国家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工作。
补贴范围
(一)延续实施8大类家电产品消费补贴。按照国家有关要求,于2025年1月1日起延续实施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电视、空调(含中央空调)、电脑(含台式和便携式计算机)、热水器(含壁挂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的消费补贴政策。2024年已享受某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5年购买同类家电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
(二)扩围实施4类家电产品消费补贴。2025年1月20日起,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微波炉、净水器、洗碗机、电饭煲等4类家电产品给予消费补贴。
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上述12类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对其中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最终销售价格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空调产品最高补贴3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补贴方式
个人消费者登录支付服务机构应用程序APP,在政策实施专区领取12类家电品类券,通过支付机构APP逐券核销,在订单支付时按补贴标准享受立减补贴。如发生退货,当天撤销订单当日退券,次日以后退货隔日退券。
活动时间
本活动自2025年1月20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